国家医保局:继续支持国产创新医疗器械发表时间:2023-02-12 14:22 2023年2月3日,国家医保局发布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270号(社会管理类306号)提案答复的函》,函中对支持国产医疗器械进行相关答复。 国家医保局回复: 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和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,积极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。 2014 年发布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(试行)》,2018年经修改完善后发布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》,针对具有我国发明专利、技术上具有国内首创、国际领先水平,并且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设置特别审批通道。相关部门按照早期介入、专人负责、全程指导的原则,在标准不降低、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,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办理,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。 2016 年发布《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》,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者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、诊断或治疗罕见病、恶性肿瘤、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、专用于儿童的医疗器械以及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批,促进此类产品尽快上市。 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(试行)》和《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》,对于鼓励医疗器械产业创新,促进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尽快上市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符合条件的相关医疗器械可以申请按相应程序加快审批。 |